释义 |
1、建房户向村委会提出建房申请 2、村委会审核同意,签字盖章 3、向乡乡建办提出申请 4、乡建办工作人员实地踏看,同意建房 5、到乡乡建办领取房屋建设申请表 6、经乡建办签字同意 7、乡主管领导签字盖章,核实同意 8、交县规划建设局审批(县服务) 9、建房户领取产权证。 自建房(农民房)是泛指拥有自有土地的单位和个人,自己组织并通过雇佣他人施工,而建造的房屋和建筑。自建房是我国传统建造方式的主流,尤其是在我国农村地区,农村居民几乎都是通过自建房方式,来满足各自的居住需求。不能在规划区以外或建设用地以外建房。 一、农村自建房抵押贷款 1、农村自建房贷款对象及条件:年处18-60周岁之间,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境内居民。借款人住所或生产经营场所应在联社的服务辖区之内。 2、申请农村建房贷款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1)借款人申请贷款建造的房屋,需经地方村镇建设部门批准,符合地方发展规划。 (2)借款人需提供村镇建设部门批准文件或证明材料。 (3)借款人要有不低于规定的自有资金比例,信用观念强,资信状况良好,且具备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借款人能提供具有足够代偿能力的个人或单位作为贷款保证,或能以有效资产作抵(质)押。 (5)借款人应在贷款信用社(部)开立个人结算账户,并自愿接受信贷监督和结算监督。 二、农村自建房需要办理什么证件 农村自建房需要土地使用证和城镇建设规划许可证。 (1)户主申请(说明申请事由,用地面积和土地类型,家庭状况)村、社签字。 (2)本户的户口簿复印件及户主身份证复印件。 (3)规划内要有《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外要办理《村、镇规划选址意见书》。 (4)原《集体土地建设用地使用证》。 (5)建房户他处无宅基地的说明书,村主任、驻村干部签字。 (6)分家无房产的应附分家协议原件。 (7)在公路旁建房,必须要路政部门的明确意见。 (8)涉及河道的,要有水利部门的明确意见。 (9)地灾踏勘现场意见。 (10)新开宅的农户,申请人同意退出原使用的住宅用地,并交付集体经济组织重新安排使用的承诺书(原地改建除外)。 (11)房屋买卖过户必须只有一宅,且搬迁到外地,由社、村镇出具签字才能过户。 注:坚决禁止占用基本农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