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标准仓单生成条件是什么 |
释义 | 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须符合下列要求: 1、一张标准仓单的数量必须是一张合约最小交割单位的数量; 2、标准仓单所示商品的质量、包装等条件必须符合交易所有关规定; 3、同一标准仓单所示商品必须是同一品种、同一生产厂(同一产地或同一批次)、同一牌号或同一等级; 4、认真填写应由指定交割仓库填写的有关内容,字迹清楚,涂改无效; 5、指定交割仓库开具的标准仓单必须加盖仓库公章并由经办人和审核人员签字; 6、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后应将详细资料记录在案并及时通报交易所。 一、标准仓单生成的具体环节有哪些? 标准仓单生成包括交割预报、商品入库、验收、指定交割仓库开具标准仓单、交易所签发等环节。具体做法如下: 1、货主发运商品入库换取标准仓单,须通过其委托的经纪会员提前向交易所申报商品运输计划,内容包括品种、等级(品牌)、数量、发货单位、发货站(港)、车(船)次、装运日期、预期到达日期及拟入指定交割仓库名称等。 交易所在库容允许情况下,根据就近入库原则,按照货主意愿,在3个交易日内开出《入库通知单》。货主须按交易所指定的指定交割仓库发货,未办理交割预报入库的货物不能用于交割,《入库通知单》自开出之日起30日内有效。 2、指定交割仓库必须按交易所有关规定对商品的种类、品牌、质量、包装及相关凭证等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填制《上海期货交易所指定交割仓库交割商品入库验收报告单》(一式三份,货主、指定交割仓库和交易所各执一份),开具标准仓单。 3、进库商品的数量、质量以指定交割仓库实际验收结果为准。货主应到库监收,货主不到库监收,视为同意指定交割仓库的验收结果。 4、指定交割仓库或有关会员须携带标准仓单和入库验收报告单到交易所办理签发有效标准仓单手续。 5、交易所在交割月份的最后交易日前1交易日起不再受理用于当月交割的标准仓单签发申请。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