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药品生产许可证办理如下: 1、药品生产许可证核发申请表; 2、基本情况,包括企业名称、生产线、拟生产品种、剂型、工艺及生产能力(含储备产能); 3、企业的场地、周边环境、基础设施、设备等条件说明以及投资规模等情况说明; 4、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图(注明各部门的职责及相互关系、部门负责人); 6、周边环境图、总平面布置图、仓储平面布置图、质量检验场所平面布置图; 7、生产工艺布局平面图(包括更衣室、盥洗间、人流和物流通道、气闸等,并标明人、物流向和空气洁净度等级),空气净化系统的送风、回风、排风平面布置图,工艺设备平面布置图; 8、拟生产的范围、剂型、品种、质量标准及依据; 法律依据:《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第三条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遵守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规范,保证全过程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和可追溯。 从事药品生产活动,应当经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批准,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应当建立药品质量保证体系,履行药品上市放行责任,对其取得药品注册证书的药品质量负责。 中药饮片生产企业应当履行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的相关义务,确保中药饮片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原料药生产企业应当按照核准的生产工艺组织生产,严格遵守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确保生产过程持续符合法定要求。 经关联审评的辅料、直接接触药品的包装材料和容器的生产企业以及其他从事与药品相关生产活动的单位和个人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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