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集体协商的效力如何确定 |
释义 | 根据《集体合同规定》第四条,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签订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以及确定相关事宜,应当采取集体协商的方式。集体协商主要采取协商会议的形式。也就是说,签订集体合同必须经过集体协商这一法定过程,否则视为无效。符合《集体合同规定》的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对用人单位和本单位的全体职工具有法律约束力。【风险提示】用人单位与职工个人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劳动条件和劳动报酬等标准,不得低于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的规定。县级以上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用人单位与本单位职工开展集体协商、签订、履行集体合同的情况进行监督,并负责审查集体合同或专项集体合同。 法律依据 《集体合同规定》第四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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