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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小城镇建设规划编制的什么是指县级或镇乡级人民政府及其城乡规划行政管理部门
释义
    

法律主观:
    


    发展小城镇要统一规划,集中用地,做到节约用地和保护耕地。小城镇建设规划必须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建设用地规模不得突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范围。严格控制农地转达为非农建设用地,通过挖潜,改造旧镇区,积极开展迁村并屯,土地整理,开发利用荒地和废弃地,解决小城镇的建设用地。要采取严格保护耕地的措施,防止乱占耕地。
    

法律客观: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第二条 制定和实施城乡规划,在规划区内进行建设活动,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所称城乡规划,包括城镇体系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城市规划、镇规划分为总体规划和详细规划。详细规划分为控制性详细规划和修建性详细规划。 本法所称规划区,是指城市、镇和村庄的建成区以及因城乡建设和发展需要,必须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规划区的具体范围由有关人民政府在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乡规划和村庄规划中,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划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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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4 10:21: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