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律师解答: 因为2019年实施的是累计预扣法(下面会介绍),一般而言,前面月份缴税少,后面逐渐增加,但全年来看(汇算清缴后),我们缴的税是不变的,不会存在多扣少扣的情况。 1月收入15000元,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其他税前扣除后,假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3000元,我们在税率表中找到3000元的位置(即:不超过36000元),因此,1月适用3%的税率。 2月-12月需要考虑累计预扣法,举例: 1-6月收入累计为20万元(不是到手金额,而是工资总额的累计),扣除三险一金、专项附加、其他税前扣除后,假定计算出应纳税所得额为60000元,适用10%的税率,在减去速算扣除数后,还要减去1-5月已缴纳的个税,才是6月的实际个税,具体的算法在第三、四部分有介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 第二条 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第四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用人单位和个人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有权查询缴费记录、个人权益记录,要求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提供社会保险咨询等相关服务。个人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待遇,有权监督本单位为其缴费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