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江西社保缴费标准 |
释义 | 江西省社会保险缴费标准如下: 1、养老保险补贴标准提高:2018年1月1日后,江西省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最低缴费标准从100元提高到300元,最低缴费补贴标准从30元提高到40元。 2、失业保险缴费比例降低:江西省失业保险缴费从3%降至2%,其中单位缴费比例为1.5%、个人缴费比例为0.5%。 对于裁员率低于城镇登记失业率的企业,江西省还将给予稳岗补贴,补贴标准为该企业及其职工上年度实际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3、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增加:江西省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将增至500万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队等员工都需参加工伤保险。 4、医疗保险补助标准提高:城镇居民基本医疗年人均补助标准将提高30元,达到410元;未成年人医疗保险个人缴费标准将从50元提高到120元; 新农村合作医疗补助标准也将有一定程度的提高。此外,江西省财政还将自助困难企业员工,将其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范围。 二、社保缴费标准以及缴费的基数 1、养老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1%(全部划入统筹基金),职工个人缴纳8%(全部划入个人帐户)。 2、医疗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9%,职工个人缴纳2%+3元。 3、失业保险缴费比例:单位缴纳2%,职工个人缴纳1%。 4、工伤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0.5%,职工个人不缴费,工伤保险费率根据单位被划分的行业范围来确定,在0.5%~2%之间。 5、生育保险缴费比例:单位按月缴纳1%,职工个人不缴费。 6、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根据企业的实际情况来选择住房公积金缴费比例。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条,国家建立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制度,保障公民在年老、疾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依法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权利。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