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出院要办什么手续 |
释义 | 工伤出院要以下手续: 1、参保人身份证复印件; 2、1寸证件照片1张; 3、工伤认定书原件; 4、医疗机构诊断证明复印件; 5、定点医疗机构的门诊票据原件及完整的门诊病历记录、社保门诊处方笺、或门诊清单; 6、定点医疗机构的住院票据原件及住院票据完全对应的住院费用清单; 7、相关检查报复印件; 8、相关检查报复印件。 法律依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三十三条 职工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需要暂停工作接受工伤医疗的,在停工留薪期内,原工资福利待遇不变,由所在单位按月支付。 停工留薪期一般不超过12个月。伤情严重或者情况特殊,经设区的市级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可以适当延长,但延长不得超过12个月。工伤职工评定伤残等级后,停发原待遇,按照本章的有关规定享受伤残待遇。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满后仍需治疗的,继续享受工伤医疗待遇。 生活不能自理的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需要护理的,由所在单位负责。 工伤赔偿标准是什么 1、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2、伤残津贴,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3、住院伙食补助费为地方规定标准乘住院天数; 4、交通费、住宿费,为实际所花费的费用; 5、误工费,职工原来的工资福利待遇乘误工的天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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