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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亏本销售是不是商家免赔的借口
释义
    法律分析:
    亏本销售不是商家免赔的借口。尽管亏本销售,但商家如果有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商品不具备相应的使用性能等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的,仍然要向消费者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四十八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本法另有规定外,应当依照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承担民事责任:
    (一)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的;
    (二)不具备商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出售时未作说明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形。经营者对消费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消费者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五十二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应当依照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承担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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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1/22 23:38: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