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占有企业的股票资本数量没有达到总额一半以上的股东为非控股股东 2、无控股股东对企业的生产和经营没有实际的话语权和控制权 一、股东会能否决定解散公司 控股股东符合法定情形的,能决定解散公司。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股东会作出解散公司的决议,必须经代表三分之二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因此符合法定情形的,控股股东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解散公司。 二、创业公司股权怎么分 创业公司分配股权坚持创始人控股和股权绑定,分期兑现的原则。股权分配类别为按出资比例来分配、股权均分和预留股权等。股权是指投资人由于向公民合伙和向企业法人投资而享有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二百一十六条 本法下列用语的含义: (二)控股股东,是指其出资额占有限责任公司资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或者其持有的股份占股份有限公司股本总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的股东;出资额或者持有股份的比例虽然不足百分之五十,但依其出资额或者持有的股份所享有的表决权已足以对股东会、股东大会的决议产生重大影响的股东。 三、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为 企业抽逃注册资本的表现形式有: 1、双方在领取营业执照后,股东合伙作弊或控股股东单方作弊,将注册资本的货币出资的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2、企业成立且资本到位并验资后,将注册资金的货币出资部分,以购买设备等为名,用假购物收款收据入账,虚构“购买存货和固定资产”事宜,达到抽逃注册资本的目的。 3、将注册资金的非货币部分,一部分或全部抽走。 4、股东通过股份转让抽逃资本。 5、企业资本到位并验资后,正常开展生产经营,企业产品部分或全部交给股东,产品的销货款归股东所有,抵顶投资,使得股东先行收回投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