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从2003年起我国在西部地区实行什么的养老制度了 |
释义 | 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 医疗卫生事业是民生大事。从2003年起,我国开始在西部部分地区实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2006年在全国推开,到2008年底覆盖了全国,有8.14亿农村居民参与其中。这种个人自愿参加,以大病统筹为主、兼顾小病,个人筹资小部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补大部分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受到广大农民的热烈欢迎。 建立和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 目标。党的十六大以后,党中央坚持广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方针,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与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保障体系。在农村,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农村养老保险等一系列重大制度建设陆续出台;在城镇,从城镇职工到城镇居民,特别是非公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和农民工,社会保障范围不断扩大。到2012年,我国各项养老保险参保人数达到7.9亿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全面建立;各项医疗保险参保人数超过13亿人,全民医保基本实现;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现全覆盖,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基本建立。世界上覆盖人口最多的社会保障网基本建成。 法律依据: 《社会保险法》第二十四条 国家建立和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六条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待遇标准按照国家规定执行。 第二十八条 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以及急诊、抢救的医疗费用,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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