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 |
释义 | 营业证是8年,从法律角度来说,不是永久的,不过目前各地方都是满8年后凭旧证办新证。出租汽车营运权的年限的,一般为8~10年,各省市地区不同的规定有所差异,以当地交管部门的规章制度为准。 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不管是从事客运还是从事货运的,都没有规定过户后的车辆不能从事,更没有规定非营运车辆过户后不能从事,因此,非营运车辆过户后是能够办理营运证的。 法律依据:《道路运输条例》第十四条 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过期应立刻凭机动车综合性能检测报告单、驾驶证、车辆行驶证和从业资格证到属地运管机构申请办理补审手续。 申请办理补审的流程如下: 1、道路运政管理机构签注意见。道路运政管理机构发放《道路运输证年审表》,并签注意见。 2、交验相关证件。审验工作人员审验时应收回《道路运输证审验表》,并检查经营许可证、道路运输证、车辆行驶证(单位车辆除外)、客货运输路线标志牌。 3、进行现场记录。道路运输证审验中,审验工作人员应对经营者交验的证据和任何相关情况进行现场记录,填写好《道路运输证年度审验现场记录表》。手续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应通知其补办或限期改正。 4、签署审验_果。对审验合格者,审验工作人员应在道路运输证审验记录栏加盖“审验合格”印章和审验日期。审验期之后未予审验和审验不合格者,不准参加营业性道路运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第十四条客运班线的经营期限为4年到8年。经营期限届满需要延续客运班线经营许可的,应当重新提出申请。第八条申请从事客运经营的,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并经检测合格的车辆; (二)有符合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条件的驾驶人员; (三)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申请从事班线客运经营的,还应当有明确的线路和站点方案。第九条从事客运经营的驾驶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取得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 (二)年龄不超过60周岁; (三)3年内无重大以上交通责任事故记录; (四)经设区的市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对有关客运法律法规、机动车维修和旅客急救基本知识考试合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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