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西部计划一般指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是团中央、教育部根据国务院常务会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通知》和2003年全国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的要求而实施的,财政部、人社部给予相关政策、资金支持。 法律依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2003年普通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工作的通知》 第二条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从2003年开始,按照公开招募、自愿报名、组织选拔、集中派遣的方式,每年招募一定数量的普通高等学校(以下简称“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西部贫困县的乡镇从事为期1-2年的教育、卫生、农技、扶贫以及青年中心建设和管理等方面的志愿服务工作。志愿者服务期满后,鼓励其扎根基层,或者自主择业和流动就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