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从关于办理网络赌博犯罪案件的意见中,可以看出打击网上开设赌场的范围并不仅仅是建立网站者或网站代理,打击犯罪的范围逐渐扩大至提供一些服务帮助的角色,例如:为赌博网站提供互联网接入、服务器托管、网络存储空间、通讯传输通道、软件开发、技术支持等服务。 而程序员这类行业,在开设赌场罪的范围内,最容易涉及的便是以上这几种服务帮助,或者统称为“技术支持”。 开设赌场罪虽然属于扰乱公共秩序罪里的普通罪名,但因为涉及到金钱,所以在开设赌场罪的量刑定罪中也会常见到金额。“技术支持”在法律规定中并不是行为即犯罪,而是有一个数额存在,倘若提供“技术支持”收取服务费数额在2万元以上并明知赌博网站的,可按照开设赌场罪来定罪处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三百零三条 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组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参与国(境)外赌博,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 第七十条 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