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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代征单位是什么意思
释义
    一,税收代征单位简称“代征单位”。是受税务机关委托代为征税的单位。如农村的供销社、乡村组织、市场管理部门、公路、水路、铁路等运输部门、邮电部门等。由于有些农村税收和集市贸易税收税源分散,数量零星,为了便利征收和方便群众纳税,税务机关采取委托代征单位代征的办法。代征单位按照税法规定,代表税务机关直接向纳税 人征税,并出具完税凭证,然后把征收的税款按规定期限和规定限额向税务机关报缴结算。 二,税务机关依法委托具备一定条件的单位或个人代征税款的一种征收管理方式。中国代征制度的实施,目的在于发挥代征单位在控制税源、组织征收方面的优势,减少偷税漏税,简化征纳手续,缓解税务机关征管力量不足的矛盾。 三,代征单位主要有: ①海关,受托代征进口货物的产品税、增值税; ②交通运输管理部门,代征营业税、车船使用税; ③区、乡政府或村委会,受托代征所在地的屠宰税; ④集贸市场、牲畜交易市场,受托代征集市交易税、牲畜交易税; ⑤中国人民建设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其他金融机构及有关单位,负责代扣代缴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
    第四十七条 纳税人有税收征管法第三十五条或者第三十七条所列情形之一的,税务机关有权采用下列任何一种方法核定其应纳税额:
    (一)参照当地同类行业或者类似行业中经营规模和收入水平相近的纳税人的税负水平核定;
    (二)按照营业收入或者成本加合理的费用和利润的方法核定;
    (三)按照耗用的原材料、燃料、动力等推算或者测算核定;
    (四)按照其他合理方法核定。
    采用前款所列一种方法不足以正确核定应纳税额时,可以同时采用两种以上的方法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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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8 3:32:4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