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双公示”是指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作出决定后上网公示的制度。 法律依据: 《关于深入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的通知》 一、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应安排办公厅或承担组织工作的具体部门主管领导担任负责人,统筹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由相关处室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具体落实工作。各省级政府应安排分管副秘书长担任负责人,统筹推进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由相关部门负责人担任联络员,承担具体落实工作。其他地方各级政府视具体情况明确行政许可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公示工作负责人及联络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