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一) “3+2”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高职高专院校48所,共计92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28所,招生规模 4880人。 (二) “3+4”对口贯通分段培养 非师范类试点中职学校35所,共计43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17所,招生规模 1720人; 师范类“3+4”试点中职学校6所,共计8个专业点,衔接本科高校4所,招生规模 970人。 法律依据:《2016年职业院校与本科高校对口贯通分段培养试点招生工作的通知》 其中初中毕业生读“3+4”本科的录取门槛抬高了,要求考生中考成绩位次排名在所在市报考高中阶段学校学生的前50%。同时,考生上完3年专科转入4年本科学习时,须参加春季高考知识部分的文化基础知识考试及衔接本科高校组织的专业基础知识和专业基本技能测试。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