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哪些法律法规的规定 |
释义 | 《野生动物保护法》明确规定了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的措施,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生产。禁止使用非法来源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并禁止购买非法野生动物食用。对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行为进行处罚,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违法行为将被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并公布,构成犯罪者将追究刑事责任。 法律分析 对预防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有以下法律法规的规定: 1、《野生动物保护法》第十八条规定,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预防; 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业、林业生产。 2、第三十条规定,禁止生产、经营使用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 或者使用没有合法来源证明的非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的食品。禁止为食用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 3、第四十四条规定,违反本法第十五条第三款规定,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 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没收野生动物及其制品、违法所得,并处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价值二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 将有关违法信息记入社会诚信档案,向社会公布;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拓展延伸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的相关规定及实施情况 野生动物保护法规是指为了保护野生动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和生物多样性,制定的一系列法律法规。这些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等。根据这些法规,我国建立了野生动物保护区、禁止非法猎捕、贩卖、运输和利用野生动物等措施。同时,相关部门加强对野生动物的监测、执法和保护工作,提高了公众对野生动物保护的意识和参与度。然而,尽管有这些法规的存在,野生动物保护仍面临挑战,如非法猎捕、盗猎、栖息地破坏等问题。因此,我们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的宣传和执行力度,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结语 通过《野生动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国已经建立了一系列措施来预防和控制野生动物可能造成的危害,保障人畜安全和农林业生产。禁止非法使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制作食品,禁止非法购买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用于食用。对于以收容救护为名买卖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将依法没收违法所得并处罚款,并记入社会诚信档案。然而,野生动物保护仍面临挑战,需要进一步加强法规宣传和执行力度,以促进野生动物保护工作的有效实施。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七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采取安全措施,防止野生动物伤人和逃逸。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造成他人损害、危害公共安全或者破坏生态的,饲养人、管理人等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三十条 利用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应当以人工繁育种群为主,有利于野外种群养护,符合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尊重社会公德,遵守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 野生动物及其制品作为药品等经营和利用的,还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2022修正):第三章 野生动物管理 第二十六条 人工繁育野生动物应当有利于物种保护及其科学研究,不得违法猎捕野生动物,破坏野外种群资源,并根据野生动物习性确保其具有必要的活动空间和生息繁衍、卫生健康条件,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野生动物保护主管部门可以根据保护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需要,组织开展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工作。 前款规定以外的人工繁育的野生动物放归野外环境的,适用本法有关放生野生动物管理的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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