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不再区分文理科。原高考生只能选择文科或理科参与高考在2021年新高考政策下不再区分文理科,考生需要参加语文、数学、外语三门考试,另外在地理、历史、政治、物理、化学、生物中任意选择三科参加等级性考试。 法律依据: 《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暂行条例》 第三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届毕业考生由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委员会决定可以适当降低分数,由学校审查录取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一)高中阶段受地区级以上表彰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 (二)政治思想品德方面有突出事迹; (三)相关科目或平时成绩特别优秀; (四)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以上科技发明创造奖获得者或单科竞赛优胜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