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法人被列入黑名单的后果:企业法人三年内不能成立新公司,即使三年后工商限制解除能 注册新公司 ,税务黑名单不解除,新公司也做不了登记。企业法人不能担任其他公司的法人、监事、董事,被吊销的公司名称三年内不能使用。 法律客观: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七条 各级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录入最高人民法院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并通过该名单库统一向社会公布。 各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各地实际情况,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络、法院公告栏等其他方式予以公布,并可以采取新闻发布会或者其他方式对本院及辖区法院实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制度的情况定期向社会公布。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 人民法院应当将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向政府相关部门、金融监管机构、金融机构、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及行业协会等通报,供相关单位依照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政府扶持、融资信贷、市场准入、资质认定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