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哪些事件构成有利害关系证人 |
释义 | 需要具体分析,一般包括亲属关系、同事关系、朋友关系、邻居关系、以及商业伙伴关系等。但是需要注意,证人不需要回避,所以不用考虑有无厉害关系的问题。 一、考警校政审审查哪些亲属 政审时,需要提供直系父母、子女和本人的政审材料。对于旁系和主要社会关系,如果不在政审表上填写,就不用提供。如果填写了,就需要提供所有你填写的人的政审材料。直系血亲:是指和自己有直接血缘关系的亲属,具有生与被生关系。根据亲属关系发生的原因,可以将亲属分为配偶、血亲和姻亲三类。 二、公证处负责人需要回避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的回避,由本级司法局局长或副局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公证处主任或副主任决定。回避决定作出后,公证处应当通知当事人。公证人员需要回避的情形有三种,就包括:1、公证人员是本次公证事项中的当事人或者与当事人有近亲属的关系。2、此次需要办理公证的事项,与该公证人员之间存在利害关系,也就是公证结果可能会对公证人员的自身利益造成影响。3、与此次公证事项的当事人存在某种关系,而基于此会影响到此次公证的办理。 三、法院认可的出轨证据是什么 离婚中的损害赔偿一般以有无过错为标准,若一方有出轨等行为,会被认为是存在过错,另一方只要能提供相应的证据则可获得赔偿。(一)照片:显示配偶与第三者亲密关系的各种照片;(二)录音:能够证明配偶与第三者有婚外情的录音,如与配偶谈话中配偶承认与第三者的婚外情关系等;(三)录像:显示配偶与第三者婚外情关系的各种录像;(四)手机短信:配偶与第三者之间的婚外情短信,有时候配偶与自己、第三者与自己还可能通过短信联系,谈到婚外情的问题,这种短信都可以保留下来作为证据;(五)电子邮件:有时配偶会与第三者通过电子邮件联系,其中也会涉及婚外情内容,有些当事人也会将邮件内容打印作为证据提交法院,也有些采用公证方式对电子证据进行保留。(六)配偶和第三者亲口承认的书面材料。(七)周围邻居、朋友的证言。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一条证人证言法庭质证原则 证人证言必须在法庭上经过公诉人、被害人和被告人、辩护人双方质证并且查实以后,才能作为定案的根据。法庭查明证人有意作伪证或者隐匿罪证的时候,应当依法处理。 第六十二条证人的资格与义务 凡是知道案件情况的人,都有作证的义务。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或者年幼,不能辨别是非、不能正确表达的人,不能作证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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