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存在安全隐患的租房问题如何解决? |
释义 | 在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出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如果承租人发现承租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时,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同时,在签订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 法律分析 在承租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可能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时,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同时,在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出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一、签订合同的注意事项 1、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尽可能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有关信息。 订立租赁合同前应对对方的法律地位、经营范围、资信状况以及履约能力、商业信誉进行必要的考察,如当事人自己进行了解有困难,可以向对方当事人所在地的工商部门进行查询,并且可以通过对方同行业或相关企业进行了解。 2、对于租赁合同中的条款,制订应尽量详尽明确。 订立租赁合同,期限在六个月以上的应采用书面形式,未采用书面形式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对于不定期租赁,根据法律规定,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因此,如果承租人发现承租的房子,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出租人立即退还收取的租金,并解除租赁协议。如果出租人不退或者不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向建设部门投诉。 结语 在签订租赁合同时,应该充分了解对方当事人的信息,并对租赁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详细明确。如果承租人发现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可以要求出租人立即退还租金并解除租赁协议。如果出租人不予理会或解除租赁协议,承租人可以向相关部门投诉。同时,在租赁期间,如果房屋存在安全隐患导致承租人遭受损失,出租人需要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法律依据 《商品房屋租赁管理办法》 第六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房屋不得出租: (一)属于违法建筑的; (二)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 (三)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 (四)法律、法规规定禁止出租的其他情形。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零三条 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 第七百零四条 租赁合同的内容一般包括租赁物的名称、数量、用途、租赁期限、租金及其支付期限和方式、租赁物维修等条款。 第七百三十条 当事人对租赁期限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依据本法第五百一十条的规定仍不能确定的,视为不定期租赁;当事人可以随时解除合同,但是应当在合理期限之前通知对方。 第七百三十一条 租赁物危及承租人的安全或者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然可以随时解除合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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