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房屋赠与需要缴纳的税费有:3%的契税,0.05%的印花税,附加费(7%的城建税,3%的教育附加费),个人所得税和营业税(现增值税)。若受赠与人与赠与人是亲属关系,则不需要缴纳个税以及营业税(非亲属,买房期限满五年免予征收)。个人无偿赠与不动产的,需缴纳全额契税(目前税率4%)及印花税,房屋赠与直系亲属、抚养人或赡养人、房屋遗产依法继承人三种情况免交个人所得税。 受赠者5年内再次转让房产的,需交营业税,若计征时间超过五年,可免营业税。受赠者再转让房产,还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正常交易的卖房应交纳的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为: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20%。应纳税所得额=房产转让收入额-房产原值-合理费用。 法律依据:《财政部关于个人无偿受赠房屋个人所得税问题通知》第一条 以下情形的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当事双方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一)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产权所有人将房屋产权无偿赠与对其承担直接抚养或者赡养义务的抚养人或者赡养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