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
释义 | 一、听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根据《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残疾标准》听力残疾分为四级,如下: (一)听力残疾一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方面极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91dbHL,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不能依靠听觉进行言语交流,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极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极严重障碍。 (二)听力残疾二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81—9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重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严重障碍。 (三)听力残疾三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重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61—8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中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中度障碍。 (四)听力残疾四级,听觉系统的结构和功能中度损伤,较好耳平均听力损失在41—60dbHL之间,在无助听设备帮助下,在理解和交流等活动上轻度受限,在参与社会生活方面存在轻度障碍。 二、工伤肢体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1、视力残疾标准 (1)视力残疾的定义 视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眼视力障碍或视野缩小,通过各种药物、手术及其它疗法而不能恢复视功能者(或暂时不能通过上述疗法恢复视功能者),以致不能进行一般人所能从事的工作、学习或其它活动。 视力残疾包括:盲及低视力两类。 (2)视力残疾的分级 盲: 一级盲:最佳矫正视力低于0.02;或视野半径小于5度。 二级盲: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2,而低于0.05;或视野半径小于10度。 低视力: 一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05,而低于0.1。 二级低视力:最佳矫正视力等于或优于0.1,而低于0.3。 2、听力残疾标准 (1)听力残疾的定义 听力残疾是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双耳不同程度的听力丧失,听不到或听不清周围环境声及言语声(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听力残疾包括:听力完全丧失及有残留听力但辨音不清,不能进行听说交往两类。 (2)听力残疾的分级 级别?平均听力损失(dBspL)?言语识别率(%) 一级??>90(好耳)?????<15 二级?71-90(好耳)????15-30 三级?61-70(好耳)????31-60 四级?51-60(好耳)????61-70 3、言语残疾标准 (1)言语残疾的定义 言语残疾指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言语障碍(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而不能进行正常的言语交往活动。 言语残疾包括:言语能力完全丧失及言语能力部分丧失,不能进行正常言语交往两类。 (2)言语残疾的分级 一级指只能简单发音而言语能力完全丧失者;二级指具有一定的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10-3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一级,但不能通过二级测试水平;三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31-5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二级,但不能通过三级测试水平;四级指具有发音能力,语音清晰度在51-70%,言语能力等级测试可通过三级,但不能通过四级测试水平。明确病因,经治疗一年以上不愈者。 4、智力残疾标准 (1)智力残疾的定义 智力残疾是指人的智力明显低于一般人的水平,并显示适应行为障碍。 智力残疾包括:在智力发育期间,由于各种原因导致的智力低下;智力发育成熟以后,由于各种原因引起的智力损伤和老年期的智力明显衰退导致的痴呆。 (2)智力残疾的分级 根据世界卫生组织(WHO)和美国智力低下协会(AAMD)的智力残疾的分级标准,按其智力商数(IQ)及社会适应行为来划分智力残疾的等级。 列表如下: 智力水平分级?IQ(智商)范围?*适应行为水平 重度??一级??<20??????极度缺陷 重度??二级??20-34?????重度缺陷 中度??三级??35-49?????中度缺陷 轻度??四级??50-69?????轻度缺陷 5、肢体残疾标准 (1)肢体残疾的定义 肢体残疾是指人的肢体残缺、畸形、麻痹所致人体运动功能障碍。 肢体残疾包括: 脑瘫:四肢瘫、三肢瘫、二肢瘫、单肢瘫 偏瘫 脊髓疾病及损伤:四肢瘫、截瘫 小儿麻痹后遗症 先天性截肢 先天性缺肢、短肢、肢体畸形、侏儒症 两下肢不等长 脊柱畸形:驼背、侧弯、强直 严重骨、关节、肌肉疾病和损伤 周围神经疾病和损伤 (2)肢体残疾的分级 以残疾者在无辅助器具帮助下,对日常生活活动的能力进行评价计分。日常生活活动分为八项,即:端坐、站立、行走、穿衣、洗漱、进餐、入厕、写字。能实现一项算1分,实现困难算0.5分,不能实现的算0分,据此划分三个等级。 重度(一级):完全不能或基本上不能完成日常生活活动(0-4分)。 (1)四肢瘫或严重三肢瘫。 (2)截瘫、双髋关节无主动活动能力。 (3)严重偏瘫,一侧肢体功能全部丧失。 (4)四肢均截肢或先天性缺肢。 (5)三肢截肢或缺肢(腕关节和踝关节以上)。 (6)双大腿或双大臂截肢或缺肢。 (7)双上肢或三肢功能严重障碍。 中度(二级):能够部分完成日常生活活动(4.5-6分)。 (1)截瘫、二肢瘫或偏瘫,残肢有一定功能。 (2)双下肢膝关节以下或双上肢肘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3)一上肢肘关节以上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上截肢或缺肢。 (4)双手拇指伴有食指(或中指)缺损。 (5)一肢功能严重障碍,两肢功能重度障碍,三肢功能中度障碍。 轻度(三级):基本上能够完成日常生活活动(6.5-7.5分)。 (1)一上肢肘关节以下或一下肢膝关节以下截肢或缺肢。 (2)一肢功能中度障碍,二肢功能轻度障碍。 (3)脊柱强直:驼背畸形大于70度;脊柱侧凸大于45度。 (4)双下肢不等长大于5cm。 (5)单侧拇指伴食指(或中指)缺损;单侧保留拇指,其余四指截除或缺损。 (6)侏儒症(身高不超过130cm的成人)。 6、精神残疾标准 (1)精神残疾的定义 精神残疾是指精神病人患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同时导致其对家庭、社会应尽职能出现一定程度的障碍。 精神残疾可由以下精神疾病引起: 精神分裂症; 情感性、反应性精神障碍; 脑器质性与躯体疾病所致的精神障碍; 精神活性物质所致的精神障碍; 儿童、少年期精神障碍; 其他精神障碍。 (2)精神残疾的分级 对于患有上述精神疾病持续一年以上未痊愈者,应用“精神残疾分级的操作性评估标准”评定精神残疾的等级: 重度(一级):五项评分中有三项或多于三项评为2分。 中度(二级):五项评分中有一项或两项评为2分。 轻度(三级):五项评分中有两项或多于两项评为1分。 三、眼部残疾等级评定标准 残疾的鉴定种类分的比较多,有工商的残疾,道路交通残疾,人体损伤残疾。从视力上说大概就是分为10:一级,双眼无光感或仅有光感但光定位不准者;二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一眼矫正视力≤0.02;三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05,双侧矫正视力0.05;四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2;五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3;六级,一眼矫正视力≤0.05,另眼矫正视力≤0.3;七级,一眼有或无光感,另眼矫正视力≤0.8;八级,一眼矫正视力≤0.2,另眼矫正视力≤0.5;九级,一眼矫正视力≤0.3,另眼矫正视力≤0.6十级,一眼低视力I级。这个标准是2017年的标准。 四、残疾等级评定标准及赔偿标准 伤残鉴定是一个医学专业的问题,需要有具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进行鉴定,如果我们律师需要对自己当事人的伤情进行鉴定,也需要委托鉴定机构的,你的情况需要鉴定机构鉴定,工伤和一般人身伤害事故的鉴定标准也不一样,为你推荐鉴定标准(在网上搜索),你自己可以对照一下,大致能判断一下的,《劳动能力鉴定——职工工伤与职业病致残等级分级[1]》(GB/T 16180-2006)《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道路交通事故受伤人员伤残评定GB18667-2002》 工伤赔偿的项目及计算方式: 1、 医药费单位全部承担,包括后续治疗费。 2、 误工费:治疗期间工资照发,定残后根据伤残等级按照全工资的比例发放工资。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 3、 护理费,按照护理人员的每日收入,乘以护理期限。 4、 住院补助费用30元每日。 5、 【一】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二】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8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三】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3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1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9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7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的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管理办法》 第三条残疾人证坚持申领自愿、属地管理原则。凡符合残疾标准的视力、听力、言语、肢体、智力、精神及多重残疾人均可申领残疾人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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