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财产税主要包括: 1、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 2、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车辆购置税; 3、契税、耕地占用税、船舶吨税和遗产税。 财产税特点主要有: 1、土地、房屋等不动产位置固定,标志明显,作为课税对象具有收入上的可靠性和稳定性; 2、纳税人的财产情况,一般当地政府较易了解,适宜由地方政府征收管理,有不少国家把这些税种划作地方税收。如美国课征的财产税,当前是地方政府收入的主要来源,占其地方税收总额的80%以上; 3、以财产所有者为纳税人,对于调节各阶层收入,贯彻应能负担原则,促进财产的有效利用,有特殊的功能。 综上所述,财产税是对法人或自然人在某一时点占有或可支配财产课征的一类税收的统称。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一条 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确定的期限,缴纳或者解缴税款。 纳税人因有特殊困难,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批准,可以延期缴纳税款,但是最长不得超过三个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