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燃气转让协议书范本? |
释义 | 律师解析: 食品安全自查管理制度:依据《食品安全法》相关规定建立食品安全自查制度,定期对食品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评价。生产经营条件发生变化,不再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采取整改措施;有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潜在风险的,应当立即停止食品生产经营活动,并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食品安全自查内容包括: 一、生产加工场所周围环境卫生无污染,厂区硬化无积水,垃圾密闭存放及时清理,排污沟密闭防臭。车间防蝇、防鼠、更衣洗手设施齐全有效。 二、原辅材料采购验证资料齐全,记录完善,不使用过期原辅料,储存条件良好。 三、从业人员健康证在有效期内,操作人员健康,按要求穿着工作服。 四、生产过程原辅料和添加剂按要求称量使用,称量用秤在检定有效期内,容器卫生无毒。不超范围超量使用添加剂。 五、产品在固定的加工配方、工艺下经过首次出厂检验合格后方可出厂,配方和工艺做重大调整后应再次检验合格。 六、产品标识符合相关法律规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二条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销售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二)食品添加剂的生产经营(三)用于食品的包装材料、容器、洗涤剂、消毒剂和用于食品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以下称食品相关产品)的生产经营(四)食品生产经营者使用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五)食品的贮存和运输(六)对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的安全管理。 供食用的源于农业的初级产品(以下称食用农产品)的质量安全管理,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的规定。但是,食用农产品的市场销售、有关质量安全标准的制定、有关安全信息的公布和本法对农业投入品作出规定的,应当遵守本法的规定。 第三条 食品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社会共治,建立科学、严格的监督管理制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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