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是什么? |
释义 | 法律分析:证明商标与普通商标的区别是:证明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具有某种特定品质,普通商标表明商品或服务出自某一经营者。证明商标的注册人必须是依法成立,具有法人资格,且对商品和服务的特定品质具有检测和监督能力的组织,普通商标的注册申请人只须是依法登记的经营者。 一、域名是否属于商标权? 在我国域名并不等同于商标或者属于商标。域名与商标在标识性、排他性等方面具有一些共同点,但二者的不同仍是主要的,主要表现在以下几方面:一、二者适用对象不同商标是用于区别商品或服务的标识,使用在相同或相似的商品或服务上,并只能用于特定的商品或服务上。如我国商标法规定,注册商标专用权,以核准注册的商标和核定使用的商品为限。域名是用于解决IP地址对应的一种方法,是为了方便人们使用因特网而创设的,它并不直接与商品或服务相联系,且不能离开因特网而独立存在。二、二者具有的标识性与排他性的基础不同商标的相互区别性与排他性是以商品或服务的相同或相似为基础的,不同的商品或服务通常不会产生这种要求(驰名商标除外);因此,同一国家或不同国家的不同法律主体就相同商标分别享有相互独立的权利是常见的现象。而域名则具有全球范围内的绝对唯一性,不因法律主体、商品或服务种类、国家或地区的不同而有任何区别。此种唯一性是其绝对的排他性的基础,并由因特网上域名系统的技术性特征所决定。三、二者取得的原则不同商标取得的原则主要有三种:注册在先原则、使用在先原则、前二者的折衷。不同的国家或地区可能采用不同的原则。而域名的注册则为注册在先原则,先申请、先注册,不注册就不能在因特网上使用,此原则为各国所普遍遵循。四、二者的显著性要求不同商标的构成以具有普通人主观上能够判断的显著性为前提,否则难以起到区分商品或服务来源的功能;而域名构成的显著性要求明显低于商标,任何形式的不完全相同或任何程度的相似、只要计算机能够识别即均可注册为独立的域名。 二、商标注册申请人的资格条件是什么? 证明商标注册申请人资格是:商标权人应当为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且经依法登记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条件具体如下: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经依法登记、具有法人资格、必须由当地工商管理部门出具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等。 三、个人商标注册流程是怎样的 个人商标注册的流程是: 1、确定需要注册商标的商品或服务项目; 2、查询有无相似商标; 3、风险评估; 4、准备申请资料; 5、申请注册,审查通过后进行注册。 根据规定,商标审查分形式审查和实质审查。 一、办理商标注册申请的材料有: 1、《商标注册申请书》一份。委托商标代理组织代为办理的,还应提交《商标代理委托书》一份。 2、商标图样; 3、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或经发证机关签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填报的商品或服务项目不得超过核准登记的经营范围; 4、办理集体商标和证明商标申请还应提交集体商标、证明商标的申请人主体资格证明和商标使用管理规则; 5、用人物肖像作为商标申请注册的,必须提供肖像权人授权书并经公证机关公证。 二、申请注册的商标应具备以下条件: 1、申请注册的商标必须具备法定的构成要素,即必须是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否则不能作为商标使用; 2、商标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应当具有显著特征,便于识别。其中显著性是指应具有其明显的特色; 3、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使用法律所禁止使用的文字、图形; 4、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被撤销或者注销未满一年的注册商标相同或类似。但如果在同一种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与因连续3年停止使用而被撤销的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则不受这一条件的限制; 5、申请注册的商标不得与他人在同一种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类似。 综上所述,个人商标注册的流程包括查询、准备文件、递交申请,以及受理。注册商量属于申请书、商标图样等材料。注册商标需要具有新颖性、实用性等条件。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条 经商标局核准注册的商标为注册商标,包括商品商标、服务商标和集体商标、证明商标;商标注册人享有商标专用权,受法律保护。 本法所称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本法所称证明商标,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 集体商标、证明商标注册和管理的特殊事项,由国务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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