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二级警务专员是副厅吗 |
释义 | 不是。一级警员为中国警衔体系的第12等级,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政治部主任(公安部直属机关由公安部政治部主任)授予办事员级以及专业技术初级警官,现行制式衬衣为浅蓝色,标志为2枚四角星花。一级警长是公安机关职级并行后的一种级别,相当于政府其他部门的一级主任科员,享受正科级工资待遇。公安机关职级并行后级别与政府其他部门职级对应关系为:二级警员对二级科员,一级警员对一级科员,四、三、二、一级警长分别对四、三、二、一级主任科员(乡科级),四、三、二、一级高级警长分别对四、三、二、一级调研员(县处级),二、一级警务专员分别对二、一级巡视员(厅局级)。 二级警务专员和二级巡视员的区别:职责不同。 (一)警务专员的主要职责是: 1、宣传法律、法规,促进辖区内村民遵纪守法、见义勇为,积极创建和谐警区。 2、开展巡逻防范,预防制止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对现场发现的违法嫌疑人员及时扭送公安机关依法查处。 3、协助警务室民警调解民事纠纷。 4、发生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时,保护好案发现场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5、了解掌握社会动态、搜集社会不稳定因素,发现上访等问题及时报告。 6、了解辖区人口变动情况并协助民警为居民办理户口、身份证等相关事宜。 7、积极参与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并督促整改,积极参与抢险救灾活动。 8、认真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等各项活动。巡视员主要权利是监督巡视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工作情况,并向主管部门汇报并作出相应处理,属于国家公务员中的非领导职务。 (二)巡视员的主要职责是: 1、按时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作。 2、及时发现和上报设备非正常运营情况。 3、按时完成CF卡更换工作,并核对广告内容是否正确。 4、每周定期进行换刊。 5、符合巡视工作规范。 法律依据: 《警衔条例》 第四条人民警察衽警察职务等级编制警衔。”编制警衔以人民警察的现任职务为主,兼顾担任现职时间和参加工作年限等条件,综合考核,评定警衔。 1)行政职务与警衔。 第八条担任行政职务的人民警察实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部级正职为总警监; 部级副职为副总警监;厅(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监; 厅(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监至三级警监; 处(局)级正职为三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处(局)级副职为一级警督至三级警督; 科(局)级正职为一级警督至一级警司; 科(局)级副职为二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科员(警长)职为三级警督至三级警司; 办事员(警员)职为一级警司至二级警员。 2)技术职务与警衔。 第九条担任专业技术职务的人民警察实行下列职务等级编制警衔: 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监至二级警督; 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一级警督至二级警司; 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三级警督至一级警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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