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1、登录医保所在地税务局官网,点击进入“网上办税厅”,注册登录后点击“自助缴费”模块; 2、点击查询应缴费金额,绑定银行卡确认支付即可; 3、网络自助缴费完成后,缴费人可以通过地税局官网实时查询缴费情况,如需办理完税证明,可以打印缴费记录前往当地地税分局办税厅进行完税业务办理。 法律依据:《关于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缴费及待遇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 个人参保缴费及待遇 按照个人参保的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无雇工个体工商户、非全日制从业人员及其他灵活就业人员(以下简称“个人参保人员”),可一并按大病统筹模式(个人缴费比例8%)参加职工基本医保,按时足额缴纳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救助费。自连续缴费满六个月起,本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分别由基本医保基金、大额医疗费救助资金和意外伤害附加保险资金按规定报销,不建立医疗保险个人账户。其中: (一)与用人单位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员和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人员,在终止、解除劳动合同或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后两个月内参加基本医保的,自参保缴费之月起,本人就医发生的医疗费用按规定报销。 (二)因当年度连续缴费未满六个月,不具备医疗费用报销条件的,个人不再缴纳当年度大额医疗救助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