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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紧急避险过当的内容
释义
    紧急避险过当行为容易造成损失,从合法行为变为犯罪行为。我国刑法没有专门的罪名,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不能认定行为人有罪,必须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
    法律分析
    紧急避险过当即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危害),意味着紧急避险行为从有利于社会到有害于社会的转化。因此,行为的性质也由合法行为转变为违法行为。而且,这种违法行为不是一般的违法行为,而是应当承担刑事责任的犯罪行为。在我国刑法中,紧急避险过当并没有单独的罪名,它只是一种特殊的犯罪形态。紧急避险过当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害,从客观方面看,无非是财产的损失和人员的伤亡。根据我国刑法的规定及犯罪构成原理,仅有客观方面的损害,无论这个损害有多大,都不能仅仅根据这一点来认定行为人有罪,即不能客观归罪。换言之,要认定某种紧急避险过当行为构成犯罪,也必须根据犯罪构成要件来认定。只有当符合某一犯罪构成要件时,才能认定这种行为构成犯罪。
    法律依据
    《刑法》第二十一条:
    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发生的危险;
    不得已采取的紧急避险行为,造成损害的,不负刑事责任。
    紧急避险超过必要限度造成不应有的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第一款中关于避免本人危险的规定,不适用于职务上、业务上负有特定责任的人。
    
     该内容由 韦端宁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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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1 14:5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