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离婚后,父母享有探视权,但不包括将孩子带回家。私自接走孩子是违法的,违反探视权可通过协商、调解、起诉解决,但不能侵犯对方抚养权。探视权是指离婚后非直接抚养子女的一方与未成年子女进行接触、交流、会面、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法律分析 随时探望孩子不包括带回家。私自接走孩子也是违法行为。违反探视权,可以协商、调解、起诉,不能私自做出侵犯对方抚养权的行为。探视权,又称见面交往权,是指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亲或母亲一方享有的与未成年子女探望、联系、会面、交往、短期共同生活的权利。 拓展延伸 孩子探望父母的频率和时间安排 确定孩子探望父母的频率和时间安排是一个重要的问题,需要充分考虑孩子与父母之间的亲子关系、孩子的日常生活和学业等因素。频率和时间安排应该以孩子的最佳利益为出发点。根据专家建议,孩子与非监护人父母的探望频率通常是每周一次或每两周一次。而具体时间安排可以根据孩子的日程表、学校安排和父母的工作时间等因素来确定。此外,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家庭情况也需要考虑。通过合理的频率和时间安排,可以促进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联系,维护亲子关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结语 合理的频率和时间安排是确保孩子与非监护人父母之间探望权的重要保障。在确定探望频率和时间时,应充分考虑孩子的最佳利益,包括亲子关系、日常生活和学业等因素。专家建议每周或每两周一次的探望频率,具体时间安排可根据孩子的日程表、学校安排和父母工作时间等因素确定。同时,孩子的年龄、健康状况和家庭情况也需综合考虑。通过合理的安排,可以促进孩子与父母之间的联系,维护亲子关系的稳定与健康发展。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六条离婚后,不直接抚养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权利,另一方有协助的义务。行使探望权利的方式、时间由当事人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于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后,应当恢复探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