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公安队伍教育整顿六必谈是指: 1,党委书记与党委政法委书记、政法各单位主要领导必谈; 2,各级政法单位班子成员之间必谈; 3,班子成员与中层干部、关键岗位干警必谈; 4,中层干部与普通干警必谈; 5,班子成员与主动向组织说明问题、曾接受处理、存在问题苗头的干警必谈; 6,分管领导与群众反映问题、线索举报集中的干警必谈。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公安机关组织管理条例》第二条 公安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重要工具,人民警察是武装性质的国家治安行政力量和刑事司法力量,承担依法预防、制止和惩治违法犯罪活动,保护人民,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治安秩序的职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