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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教师在保护学生安全方面的主要责任是
释义
    1、任课教师是课堂学生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2、不准随意离开课堂。预备铃响及时进教室,按时上下课。杜绝离堂空堂。
    3、不准体罚学生或变相体罚学生,要保证教学过程的安全性。
    4、要教育学生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及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制止学生的危险行为。要结合学科特点,实时进行安全教育。
    5、不准组织或安排学生从事不宜的劳动或其他活动。对已知有特异体质或特定疾病的学生,要作好安全保护工作。
    6、对突发疾病或受伤的学生,应及时采取措施救护,并报告学校及监护人。
    7、任课教师在组织体育教学或参加校外活动时,应事先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在可预见的范围内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一、调离教学岗位是开除吗
    调离教学岗位不是开除。教师调离教师岗位是指因为年龄、犯错或者其他原因,不再教师岗位继续任职。教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二、如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利
    1、联合政法系统,净化校园周边环境。学校及其周边地区的治安秩序,直接关系到青少年学生的健康成长。在加强对校园及周边地区的日常管理中,要着重做好三方面工作:一是学校要成立安全保卫组,并与当地派出所联合,有针对性地加强学校内部及周边的治安巡逻,重点加强学生上学、放学时段的巡逻,严防校内学生安全事故和各种违法犯罪事件的发生;二是严格学校门卫和校内暂住人员的管理,防止不良分子进入校园破坏捣乱、寻衅滋事;三是加强对校园周边的饮食摊、小书摊、营业性舞厅、卡拉OK厅、电子游戏机室和“网吧”的调查,及时与公安部门联系,并配合他们的检查整治,防患于未然。对校园周边容易引发治安问题的经营摊点、违章建筑、出租屋等进行重点了解汇报,净化校园及其周边地区的环境。2、发动学生自护,提高学生维权意识。学校广泛开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未成年人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让青少年学生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并且正确行使自己的权利,通过设立维权信箱,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把保护学生的合法权益工作落到实处。让广大青少年学生投诉有门。另外,还积极开展自我保护教育,开设自我保护知识讲座,开展各类咨询活动等方式,通过录像观摩、模拟训练、咨询答疑,普及法律知识、青春期生理、心理卫生知识、防灾避险知识和交通安全常识,传授意外伤害自救互救技能及临界防卫实用技能,提高青少年学生自理能力和生存能力。3、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维护青少年学生的受教育权利。由于经济发展不平衡,再加上一些家庭遭遇的突发情况,如父母生病、离异、遭遇意外事故等造成了一部分学生难以维持正常的学习生活,急需外界救助和扶持。学生生活艰难,负担较重,连最起码的生存权利、受教育权利都难以保证。针对这种情况,我们要积极倡导开展“身边的希望工程”活动。争取得到社会人士和外界人员的扶持,给贫困学生经济上的资助。4、加强心理健康教育,促进青少年学生全面发展。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十条国家实行教师资格制度。中国公民凡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具备本法规定的学历或者经国家教师资格考试合格,有教育教学能力,经认定合格的,可以取得教师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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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4/9 4:15:5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