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房产证是丈夫名字,丈夫去世,后如丈夫父母过世 其兄弟姐妹有权继承吗 |
释义 | 您好,丈夫名下的房产,如果是他婚前个人财产,那么,他去世后就是他的遗产。如果是夫妻婚后共同购买的话,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去世后,有一半是生存方妻子的财产,另一半是丈夫的遗产。丈夫的遗产由他的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继承,包括他的妻子、父母和子女。如果丈夫的父母在儿子去世后死亡,那么,他们继承儿子的遗产就是他们的遗产,丈夫的兄弟姐妹对父母的遗产是第一顺序法定继承人。当然,丈夫的子女也可以代位继承人的身份列入第一顺序参与继承祖父母的遗产。 最后,建议在男方父母在世时办理完毕房产的过户手续,若丈夫的父母去世,您老公兄弟姐妹继承其父母的份额,再办过户非常麻烦,您也可以就相关的继承问题咨询专门的律师去帮你解决,这样更有利于您维护自己的权益。 【法律依据】 《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三条 继承开始后,按照法定继承办理;有遗嘱的,按照遗嘱继承或者遗赠办理;有遗赠扶养协议的,按照协议办理。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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