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保障部队编有侦察情报、通信、测绘、气象、电子对抗、工程、后勤和装备等技术专业保障部队。其职能就是为作战部队提供完备的技术和物资支持,使作战部队有吃有喝有穿有弹药打有装备换,东西坏了能修,生病了有药有医生,有电话打,有网络使用,有电,一切部队作战需要的。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是实施联勤保障和战略战役支援保障的主体力量,是中国特色现代军事力量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组建中央军委联勤保障部队,标志着具有中国人民解放军特色的现代联勤保障体制的正式建立。 中国人民解放军联勤保障部队是军队调整改革中新组建的一支部队,直属于中央军委领导,在体制上与陆军、海军、空军、火箭军、战略支援部队等平行,为副战区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 第五条 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工作,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以服务军队战斗力建设为根本目的,遵循权利与义务相统一、物质保障与精神激励相结合、保障水平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相适应的原则。 第三十三条 国家建立军人待遇保障制度,保证军人履行职责使命,保障军人及其家庭的生活水平。 对执行作战任务和重大非战争军事行动任务的军人,以及在艰苦边远地区、特殊岗位工作的军人,待遇保障从优。 第三十五条 国家采取军队保障、政府保障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实物保障与货币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障军人住房待遇。 军人符合规定条件的,享受军队公寓住房或者安置住房保障。 国家建立健全军人住房公积金制度和住房补贴制度。军人符合规定条件购买住房的,国家给予优惠政策支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