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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云南发布过桥米线标准
释义
    标准:装米线的碗宜选用直径大于22厘米的陶瓷器皿;不得使用三聚氰胺甲醛树脂制成的大汤碗;荤菜:生(熟)猪肉片、鸡肉片(块)、火腿片、鱼片、鱿鱼片、鹤鹑蛋或香酥肉等。生肉片应厚薄均匀,厚度不超过2mm;素菜:生(熟)蔬菜、豆腐皮、可食用花卉、食用菌或酱腌菜等;主料为米线、饵丝、卷粉或面条等,主料上桌前应烫熟;汤量应确保浸没所有食材。
    云南过桥米线是云南滇南地区的一种特有的小吃,属滇特色菜,该菜肴始于蒙自地区,大多是由汤底、调料、生的猪里脊肉片、鸡胸脯片、乌鱼片及五成熟稳重的猪肚片、肚头片、水发鱿鱼片制作而成。
    传说蒙自城的南湖旧时风景优美,常有文墨客攻书读诗于此。有位杨秀才,经常去湖心亭内攻读,其妻每饭菜送往该处。秀才读书刻苦,往往学而忘食,以至常食冷饭凉菜,身体日渐不支。其妻焦虑心疼,思付之余把家中母鸡杀了,用砂锅炖熟,
    给他送去。待她再去收碗筷时,看见送去的食物原封未动,丈夫仍如痴如呆在一旁看书。只好将饭菜取回重热,当她拿砂锅时却发现还烫乎乎的,揭开盖子,原来汤表面覆盖着一层鸡油、加之陶土器皿传热不佳,把热量封存在汤内。以后其妻就用此法保温,另将一些米线、蔬菜、肉片放在热鸡汤中烫熟,趁热给丈夫食用。后来不少都效仿她的这种创新烹制,烹调出来的米线确实鲜美可口,由于杨秀才从家到湖心亭要经过一座小桥,大家就把这种吃法称之“过桥米线”。经过历代滇味厨师改进创新,“过桥米线”成为滇南的一道著名小吃。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六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负责,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对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督管理工作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依照本法和国务院的规定,确定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卫生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职责。有关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本行政区域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在乡镇或者特定区域设立派出机构。
    第七条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实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责任制。上级人民政府负责对下一级人民政府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对本级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进行评议、考核。
    第九条 食品行业协会应当加强行业自律,按照章程建立健全行业规范和奖惩机制,提供食品安全信息、技术等服务,引导和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生产经营,推动行业诚信建设,宣传、普及食品安全知识。
    消费者协会和其他消费者组织对违反本法规定,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行为,依法进行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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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5 14:1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