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什么叫门诊统筹药店
释义
    一、医保门统就是医疗保险门诊统筹的简称。二、门诊统筹是医疗保险待遇的一种形式,简单地说,就是将参保人员的普通门诊费用纳入医保报销,由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和个人共同负担普通门诊费用。三、医保卡统筹是指医保卡的统筹帐户,由医保中心管理,参保人员发生符合当地医保报销的费用由统筹帐户支付。医保分两个帐户:个人帐户和统筹账户,个人账户体现在医保卡内的钱,可以用来在定点药店买药,门诊费用的支付和住院费用中个人自付部分的支付。
    药店统筹报销比例:
    1、村卫生室及村中心卫生室就诊报销60%,每次就诊处方药费限额10元,卫生院医生临时补液处方药费限额50元;
    2、镇卫生院就诊报销4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100元;
    3、二级医院就诊报销3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4、三级医院就诊报销20%,每次就诊各项检查费及手术费限额50元,处方药费限额200元;
    5、中药发票附上处方每贴限额1元;镇级合作医疗门诊补偿年限额5000元。
    6、免责。自行就医(未指定医院就医或不办理转诊单)、自购药品、公费医疗规定不能报销的药品和不符合计划生育的医疗费用;门诊治疗费、出诊费、住院费、伙食费、陪客费、营养费、输血费(有家庭储血者除外,按有关规定报销)、冷暖气费、救护费、特别护理费等其他费用;车祸、打架、自杀、酗酒、工伤事故和医疗事故的医疗费用;矫形、整容、镶牙、假肢、脏器移植、点名手术费、会诊费等;报销范围内,限额以外部分。
    以上就是律师对于该问题的全部回答了,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法律依据:
    《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暂行办法》 第十一条 在一个纳税年度内,纳税人发生的与基本医保相关的医药费用支出,扣除医保报销后个人负担(指医保目录范围内的自付部分)累计超过15000元的部分,由纳税人在办理年度汇算清缴时,在80000元限额内据实扣除。
    
     该内容由 徐浩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5/2/23 13:08: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