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可以,毕业两年内仍属于应届毕业生。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公务员招录考试中对应届毕业生的界定:国家统一招生的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为二年,有些地方延长至三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 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也按照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1、申请人向户籍或居住证所在地的教师资格认定机构提出申请,提交上述材料; 2、申请各类教师资格对应的认定机构分别为: ①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者,向县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②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者,向地(市)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 ③申请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者,向省级教育行政部门提交材料;部分经国家批准实施本科学历教育的高等学校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行文委托,可以认定该校拟聘人员的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该类高校拟聘人员可直接向该校提出认定申请。 申请条件: 凡是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均可作为教师资格认定有效学历。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人员应当具备《教育法》规定的学历。具体要求是: 报考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专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专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本科学校或大学本科毕业及以上学历。 备注: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在受理申请期限终止之日起30个法定工作日之内,做出是否通过认定的意见并通知申请人。可通过网上查询或者电话询问。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六条公民因私事离开常住地外出、暂住的时间超过三个月的,应当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延长时间或者办理迁移手续;既无理由延长时间又无迁移条件的,应当返回常住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