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的房子要拆租户有补偿吗 |
释义 | 租的房子要拆租户是否有补偿,需要分情况讨论: 1、与房东解除租赁协议的 在房屋拆迁时,如果你和房屋产权人,也就是房东达成协议,解除租赁合同的,或者被拆迁人给你进行安置的,那么,拆迁人对房东给予补偿后,就不再给你补偿了。 2、与房东还没解除租赁协议的 (1)拆迁人提供置换房屋的,房东就要跟你重新订立房屋租赁合同,就是跟你签在新提供的住处的租赁合同; (2)你可以获得补偿费用有:搬迁补助费,停产停业损失费等。 那么房屋征收拆迁的程序是什么呢? 程序如下: 1、拆迁人收到征地批文后,首先要到派出所、房管站抄录征地范围内的常住人口,以及全部房产情况,按表格逐一登记,并上门大量核实; 2、拆迁人持有关的国家批文、拆迁计划和拆迁方案,向当地拆迁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申查批准并领到拆迁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拆迁; 3、拆迁许可证一经批准发放,拆迁主管机关应将拆迁人、拆迁范围、拆迁期限等以公告或其他形式予以公布,同时应作好房屋拆迁的宣传、解释工作; 4、在公告规定的时限内,拆迁人与被拆迁人应按国家和本地区关于安置、补偿的有关规定在自愿、有偿的基础上签订协议书。 综上所述,租的房子要拆租户一般会有一定的补偿,对承租人的经济补偿是支付安置费用。如果是经营用房的,需要补偿停产停业损失,您了解了吗? 法律依据: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该内容由 王金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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