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可转换债券的特性 |
释义 | 可转换债券的特点是债权性、股权性、可转换性。 可转换债券是债券持有人按照发行时约定的价格将债券转换成公司的普通股票的债券,该债券利率一般低于普通公司的债券利率,其持有人还享有在一定条件下将债券回售给发行人的权利,发行人在一定条件下拥有强制赎回债券的权利。 可转换债券具备了股票和债券两者的属性,债券可以在一定条件下转成股票,结合了股票的长期增长潜力和债券所具有的安全和收益固定的优势。但是近期A股市场的震荡走势对可转换债券形成了很大压力。业内人士认为,可转换债券市场将在中行等大盘可转换债券发行前后出现真正的配置价值。 不可转换债券是指债券发行时没有约定可在一定条件下转换成普通股这一特定条件的债券,是相对于可转换债券而言的。可转换债券是一种混合型证券,是公司普通债券和证券期权的组合体。可转换债券的持有人在一定期限内,可以按照事先规定的价格或转换比例,自由的选择是否转换为公司普通股。 债券是发行者为筹集资金发行的、在约定时间支付一定比例的利息,并在到期时偿还本金的有价证券。其本质是债的证明书,具有法律效力,发行者通常是政府、企业、银行等。政府债券因为有政府税收作为保障,因而风险最小,但收益也最小。公司债券风险最大,收益相应较高。债券购买者或投资者与发行者之间是一种债权债务关系,债券发行人即债务人,投资者(债券购买者)即债权人。 债券基金,又称为债券型基金,是指专门投资于债券的基金,通过集中众多投资者的资金,对债券进行组合投资,寻求较为稳定的收益。在国内,债券基金的投资对象主要是国债、金融债和企业债。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一百五十九条,公司债券转让,公司债券可以转让,转让价格由转让人与受让人约定。公司债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按照证券交易所的交易规则转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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