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主观: 常州医保报销比例:在首诊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50%,后至二、三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医保基金支付40%;特定病种最高报销85%;住院统筹一、二级医疗机构就诊的最高报销95%;其他。 法律客观: 《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若干规定》 第八条 参保人员在协议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符合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标准的,按照国家规定从基本医疗保险基金中支付。参保人员确需急诊、抢救的,可以在非协议医疗机构就医; 因抢救必须使用的药品可以适当放宽范围。参保人员急诊、抢救的医疗服务具体管理办法由统筹地区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制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