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自诉转公诉的条件有以下几条: 1、自诉案件的性质不再符合自诉的要求; 2、案件性质并非自诉时的罪名; 3、司法实践中,故意伤害罪致被害人轻伤的,有时在自诉人取证困难的情况下,经申请,亦有转化为公诉案件,由公安机关重新立案侦查的情况。 公诉转自诉案件是指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的案件。 先公诉后自诉案件有以下两条性质: 1、公诉程序在审判之前结束; 2、公检不予追究刑事责任,有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书面决定。 公诉转自诉案件的条件有以下两点: 1、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排除侵犯民主权利的案件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公安机关或人民检察院已经作出不予追究的书面决定。 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且有证据证明曾经提出控告,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一十四条 对于自诉案件,被害人有权向人民法院直接起诉。被害人死亡或者丧失行为能力的,被害人的法定代理人、近亲属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第二百一十条 自诉案件包括下列案件: (一)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二)被害人有证据证明的轻微刑事案件; (三)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