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改民族需要哪些手续? |
释义 | 申请更正、更改民族族别需准备以下资料: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户口复印件;2.年龄1-18岁需父母书面联名申请,18-20岁需本人书面申请;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单位证明或更正人户口底件证明;4.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 法律分析 更正、更改民族族别的,除了带上现有的家庭户口本之外,还需要准备以下资料: 1.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和更正、更改人的户口复印件一份。 2.更正、更改人年龄在1——18岁的,由父母双方提供书面联名申请一份(原件); 年龄在18——20岁的,由本人提供书面申请一份(原件)。 (申请内容: 父母亲的姓名、民族身份、家庭住址、子女姓名、民族身份、年龄、根据民族政策把××的×族改为×族,双方父母签字) 3.少数民族一方家长出具单位证明一份(原件); 或者更正人本人户口底件证明。 4.填报“更正、更改民族成分申请表”一份。 由少数民族一方单位加盖公章生效。 拓展延伸 如何办理民族变更手续? 办理民族变更手续需要遵循一定的程序和要求。首先,您需要前往当地户籍管理部门或民族事务管理机构咨询相关信息并填写申请表格。接着,您可能需要提供一些必要的证明材料,例如身份证、户口本、出生证明等。根据不同地区和规定,还可能涉及到其他证明文件,如婚姻证明、父母的民族证明等。在提交申请后,您需要等待相关部门的审批和核实。一旦申请获得批准,您会收到民族变更的证明文件。请注意,民族变更手续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建议您在办理前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 结语 办理民族变更手续需要准备充分的资料,包括户口复印件、申请书、单位证明等。申请时需填写详细信息,并经相关部门审批核实。办理过程可能因地区和个人情况而有所不同,请务必详细了解相关规定并咨询专业人士。办理成功后,您将获得民族变更的证明文件。 法律依据 《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中国公民民族成份登记管理办法》第十一条 申请变更民族成份,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向户籍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提出申请; (二)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对变更申请提出初审意见,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退回,并书面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自受理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报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审批。 对于十个工作日内不能提出初审意见的,经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十个工作日; (三)上一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申请之日起的十个工作日内,出具书面审批意见,并反馈给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 (四)县级人民政府民族事务部门应当在收到审批意见的十个工作日内,将审批意见告知申请人。审批同意的,并将审批意见、公民申请书及相关证明材料抄送县级人民政府公安部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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