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听觉障碍者在社会中求得生存和发展,他们需要了解国际、国内的重大事件,了解国家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还需要学习科学文化知识,需要在社会上同其他社会成员建立起正常的社会关系。为了实现这种需求,让听觉障碍者与听觉障碍者、与健听人之间可以进行联系与沟通,这就需要有一种适合的、有助于相互交流的语言工具。手语就是这样一种可以共同使用、交流的语言工具。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第四条 国家采取辅助方法和扶持措施,对残疾人给予特别扶助,减轻或者消除残疾影响和外界障碍,保障残疾人权利的实现。 第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残疾人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加强领导,综合协调,并将残疾人事业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稳定的经费保障机制。国务院制定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中国残疾人事业发展纲要,制定本行政区域的残疾人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使残疾人事业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残疾人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残疾人事业的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应当密切联系残疾人,听取残疾人的意见,按照各自的职责,做好残疾人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