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程招标公告需要内容有哪些? |
释义 | 法律分析:工程招标公告应载明以下事项: 1、工程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 2、招标工程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等相关信息; 3、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 一、工程服务期限是指什么意思 工程服务期限是工程的工期,也就是合同期限。建筑业在承建项目开工前施工图纸,材料清单,等等项目文件需要报批消防,市政、建设局等部门,竣工结束后竣工资料也需要报批备案上述部门。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必须进行施工招标的工程,招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发出的同时,将招标文件报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但实施电子招标投标的项目除外。 二、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周期一般有多长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招标人应向中标人和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 各类招标项目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规定略有差异。 对于工程建设项目,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应当向中标人和未中标的投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 对于机电产品国际招标项目,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尽速并不晚于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满后30日原额退还投标人。中标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招标文件规定签订合同,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履约保证金,并按招标文件规定交纳了招标服务费后予以退还。 政府采购项目,招标采购单位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 三、违反招投标法刑事责任 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招标人有下列行为的,责令改正并处以一定数额的罚款: (1)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而不招标的,将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方式规避招标的; (2)招标人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待遇的,强制要求投标人组成联合体共同投标的,或者限制投标人之间竞争的; (3)招标人在招标委员会依法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外确定中标人的,在所有投标被评标委员会否决后,自行确定中标人的; (4)招标人与中标人不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合同的,或者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5)招标人向他人透露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的名称、数量,或者可能影响公平竞争的有关招标投标的其他情况的,或者泄露标底的; (6)招标人与投标人就招标投标价格、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进行谈判的。 对有前述第(1)、(3)、(5)、(6)项行为的单位直接负责人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同时依法给予处分;对有第(5)条的行为构成犯罪的,还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前述第(3)、(6)条行为的中标无效。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十六条 招标人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的,应当发布招标公告。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招标公告,应当通过国家指定的报刊、信息网络或者其他媒介发布。 招标公告应当载明招标人的名称和地址、招标项目的性质、数量、实施地点和时间以及获取招标文件的办法等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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