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租房子死在房东家里咋办 |
释义 |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承租人死在出租屋里面的,出租人要通知公安机关处理,如果是自然死亡的,通知死者家属,如果家属或者同住人不继续租赁的,可以解除租赁合同。 一、房子卖了租客不搬算违约吗 有关买卖不破租赁的规定,并不属于租客违约。如果出租人与买受人的买卖合同约定了交付房屋期限的,出租人无法向买受人交付房屋的,属于出租人对买受人的违约,按照双方买卖合同的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同时出租人出卖租赁房屋的,应当在出卖之前的合理期限内通知承租人,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购买的权利;出租人履行通知义务后,承租人在十五日内未明确表示购买的,视为承租人放弃优先购买权。《民法典》第七百二十五条,租赁物在承租人按照租赁合同占有期限内发生所有权变动的,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 二、租房人买的房子死亡可以解除租赁关系吗 租房人死亡可以采取下列方式来解除租赁房屋关系: 1、若无共同居住的人,原租赁合同就失效自动解除租赁房屋关系了; 2、出租人死亡或者依法终止的,由房屋所有权的继承人或者继受人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3、居住房屋承租人死亡的,其生前共同居住人可以继续履行租赁合同。 三、租房柜子坏了要赔吗 相关法律规定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未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租赁物,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并请求赔偿损失。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应当承担赔偿责任。但如果是自然损坏了承租人就不需要赔偿出租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七百三十二条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第七百三十四条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继续使用租赁物,出租人没有提出异议的,原租赁合同继续有效,但是租赁期限为不定期。 租赁期限届满,房屋承租人享有以同等条件优先承租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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