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主犯未到案,能否判定有罪? |
释义 | 对于主犯不到案的情况下,已到案的从犯、帮助犯等犯罪嫌疑人可先行定罪量刑,未到案的应由侦查机关采取抓捕措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包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以及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法律分析 主犯不到案当然可以判刑。如果主犯不到案,对于已经到案的犯罪嫌疑人,如从犯、帮助犯等,如果已经有确实证据证明构成犯罪的,仍可以先行对已经归案的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对于未归案的犯罪嫌疑人,应该由侦查机关采取通辑等措施,继续将其抓捕归案。对于主犯的认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有以下三种情况之一的犯罪分子,可以认定为主犯: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在聚众闹事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的犯罪分子和其他在共同犯罪活动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拓展延伸 主犯缺席审判,审判结果是否有效? 在主犯缺席审判的情况下,审判结果的有效性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根据法律规定,被告人有权参加自己的审判,以便行使其辩护权和提供相关证据。然而,如果主犯故意逃避出庭或无法到达庭审现场,法庭通常会考虑采取适当的措施,如延期审判或委托辩护人代表被告人出庭。在这种情况下,法庭会权衡被告人的权益和审判的公正性,以确定审判结果的有效性。具体而言,法庭会综合考虑其他证据、辩护人的陈述以及被告人的行为和态度等因素来做出决定。因此,主犯缺席审判并不意味着审判结果无效,而是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综合评估,确保审判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结语 主犯不到案,仍可对已到案犯罪嫌疑人进行定罪量刑;对未归案嫌疑人应采取通辑等措施,继续抓捕归案。根据刑法,主犯是组织、领导犯罪集团或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者。主犯缺席审判时,法庭会综合考虑其他证据、辩护人陈述及被告人行为态度,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有效。主犯缺席并不意味着审判无效,而需综合评估确保审判的合法性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六条 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是主犯。 三人以上为共同实施犯罪而组成的较为固定的犯罪组织,是犯罪集团。 对组织、领导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按照集团所犯的全部罪行处罚。 对于第三款规定以外的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或者组织、指挥的全部犯罪处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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