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全省范围内的重大刑事案件由高级人民法院管辖,全国范围的重大刑事案件由最高人民法院管辖,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的,可以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管辖。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二条规定: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省(自治区、直辖市)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是全国性的重大刑事案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规定:上级人民法院在必要的时候,可以审判下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刑事案件;下级人民法院认为案情重大、复杂需要由上级人民法院审判的第一审刑事案件,可以请求移送上一级人民法院审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