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父母如何表达赠与意愿给一方付首付款 |
释义 | 父母出资赠与需签订协议,否则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父母赠予夫妻的房子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可以明确赠与一方除外。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工资、投资收益、知识产权收益、继承或受赠财产等,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处理权。 法律分析 一、关于父母出资表示赠与的方式: 为保证赠与的可行性,建议签订赠与协议。如果没有协议,很可能被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 当事人结婚后,父母双方购置房屋出资的,依照约定处理,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原则处理(视为对夫妻双方的赠与)因此为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最好是父母子女,配偶一起签订书面协议,明确是借款还是赠与。若需要相应的赠与协议,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可代为起草书写! 二、男方父母赠予夫妻的房子是夫妻共同财产吗 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如果是婚前赠与的,一般认为是赠与一方的财产,但父母明确赠与双方除外,如果是婚后赠与的,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现赠与一方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结语 为了保证赠与的可行性并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建议在父母出资表示赠与时签订赠与协议,明确是否借款还是赠与。同时,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婚前赠与一般认为是赠与一方的财产,婚后赠与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明确表现赠与一方除外。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如有需要,可代为起草赠与协议,以确保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五条 当事人之间订立有关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不动产物权的合同,除法律另有规定或者当事人另有约定外,自合同成立时生效;未办理物权登记的,不影响合同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三节 其他规定 第二百三十二条 处分依照本节规定享有的不动产物权,依照法律规定需要办理登记的,未经登记,不发生物权效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零九条 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经依法登记,发生效力;未经登记,不发生效力,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依法属于国家所有的自然资源,所有权可以不登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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