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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部队征兵条例迎来重要调整的时间
释义
    经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自2020年起,将义务兵征集由一年一次征兵一次退役,调整为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实行一年两次征兵两次退役后,征兵时间区分为上半年和下半年两次:上半年征兵从2月中旬开始,3月底结束,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3月1日;下半年征兵从8月中旬开始,9月底结束,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新兵批准入伍时间为9月1日。
    征集时间调整改革后,征集新兵总量与往年相比保持稳定,征集的条件、标准、程序和相关政策不变,征集对象仍以大学生为重点。上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往届毕业生、高职高专毕业班学生和各类社会技能人才,下半年征兵重点征集各级各类院校应届毕业生、在校生和新生。着眼为优秀青年应征入伍提供均等机会,改革后,实行全域同步征集,即全国所有省、市、县都将同步组织两次征兵,征集任务数较少的县(市、区),可由所在地市统一组织,或以相邻县(市、区)为单位划片集中组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十九条
    全国每年征集服现役的士兵的人数、次数、时间和要求,由国务院和中央军事委员会的命令规定。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兵役机关和有关部门组成征集工作机构,负责组织实施征集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六条义务兵服现役的期限为二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第二十九条 士兵服现役的时间自征集工作机构批准入伍之日起算。士兵退出现役的时间为部队下达退出现役命令之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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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22 16:11:36